刑法当中并没有对故意损坏财物罪的价值认定进行统一的规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每个省份规定的故意损坏财物罪的价值认定标准也都是不一样的,比如在经济不太发达的二三线城市,数额较大一般都是5000元以上,但是在福建省数额较大的是1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