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时,男方给彩礼、女方给嫁妆是习以为常的传统习俗,然而在离婚时引发的财产分割问题也不在少数。在法律上彩礼和嫁妆的定义是什么?不同情况下彩礼和嫁妆又应该怎么分割?
一、彩礼和嫁妆的性质
要确定彩礼和嫁妆的分割情况,首先要了解二者的性质,二者性质不同,决定了在离婚分割时需区别对待。
彩礼一般是指男方为了将来缔结婚姻而给予女方的财物,其目的是将来缔结婚姻,其性质是对女方或者女方家属的赠与物。
嫁妆一般是指结婚时女方家属为了使女儿婚后生活富足或受到男方家人的尊重而给予女儿或夫妻双方的财物。
二、彩礼的分割
麦某在与余某结婚前准备了彩礼30万送到了余某家,两人在办理结婚登记一年后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彩礼的分割问题,两人无法达成共识,前来广东壹号律师事务所咨询。
广东壹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 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麦某与余某并不符合上述返还的情况,因此,麦某不能要求余某返还彩礼。
三、嫁妆的分割
嫁妆的分割问题则更为复杂,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一般会依据理论通说综合婚俗习惯及财产使用情况进行处理。目前法院的主要观点分为婚前嫁妆和婚后嫁妆两种。
女方父母在婚前给女方的嫁妆(包括房产、车辆等财产),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的夫妻财产约定,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父母在婚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明确是对女方的赠与,一般情况下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李某1与陈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2020)鲁1322民初1778号】中,法院认为,依照民间风俗习惯,女方家庭因结婚配送的嫁妆,应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故判决男方返还女方嫁妆。
而如若嫁妆是存款,在离婚时能否要求返还则要看存款是否与婚后的财产发生混同的情况,或者该存款是否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生活消费。
在李某与叶某离婚纠纷案【(2014)温龙民初字第956号】中,法院认为嫁妆162000元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女方有权要求男方予以返还。但鉴于女方是以现金方式给付嫁妆,而结婚时所需的家用电器等物品均由男方准备及购买,现该些物品必然存在贬值情况,再结合双方亦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事实,法院酌情认定由男方返还女方100000元。
彩礼和嫁妆在结婚时是爱的见证,而离婚时则成了烫手山芋,彩礼和嫁妆的分割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产生纠纷,可以咨询律师解决相关问题,善始善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