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除了离婚案件,关于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处理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第三者往往意味着共同财产的减少,那么另一方是否能起诉第三者拿回赠送的财产呢?本文中广东壹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浅析。
冷静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拥有合法关系的时间,双方到婚姻部门进行了结婚登记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开始点,如果双方去民政部门申领了离婚证,离婚登记的那天就是存续期间的终点,其中《民法典》新增的离婚冷静期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可以拿回对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吗?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将财产赠送给第三者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在夫妻另一方事先不知情,事后拒绝追认的情况下,该处分行为无效,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则在一定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以不当得利、赠与合同纠纷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起诉第三者,要求对方返还赠送的财产。在实践中,若法院会对实际赠与金额进行认定,若起诉时双方仍在婚内,法院可能判决第三者返还全额;若起诉时已经离婚,法院可能判决第三者返还一半财产。
婚外情既违反婚姻法的忠诚义务,也违反社会道德,赠与第三者财务更是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在生活中若遇到自己的财产被侵犯的情况,建议咨询律师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