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壹号律师事务所钟江萍律师成功办理一件劳动纠纷案,帮助当事人减少66万损失。
调岗争执员工提起劳动仲裁
某化工公司因业务需要,与其员工王先生协商调岗,从管理人员调岗为普通业务员,薪资并不进行调整,但双方一直协商不成,而对方一气之下请假回家,并在假期结束后继续以休年假和外勤的名义不去上班,消极怠工,公司多次催促返岗并未得到回复。公司运转需要员工支撑,而王先生久久未归,最终公司只能以员工旷工三天为由开除王先生,然而王先生却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化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高达66万元。无奈之下,化工公司找到壹号律所进行委托。
调查取证直击对方虚假证据
经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梳理仲裁资料,通过仔细研究对方证据材料,发现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外勤展会;通过向展会主办方调查取证,最终核实到该日期广交会并不对外部客户开放,王先生提供为虚假证据。在庭审过程中,经办律师直击对方提供虚假证据,并提出公司在调岗并不存在恶意降薪的行为,而王先生多日旷工、经通知并未返岗已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妥。最终仲裁员采纳经办律师观点,相信王先生系不诚信、并且是有预谋的想要骗取企业的赔偿金,驳回对方全部仲裁请求。
结语
在本案中,经办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找到对方关键证据漏洞,并重点击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此表示十分感激。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劳动者既是权利的享受者,也是义务的履行者,法律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